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fā)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fā)〔2022〕2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發(fā)〔2018〕32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貴州省整體提升教育水平攻堅行動計劃(2021—2030年)〉的通知》(黔黨發(fā)〔2021〕25號)等文件精神,著力推進鄉(xiāng)鎮(zhèn)學校教師向城區(qū)學校流動,有效解決縣域內、城鄉(xiāng)間、校際間、學科間教師合理化調配,激發(fā)基層教師隊伍整體活力,著力打造一支師德水平高、專業(yè)素質強、規(guī)模結構優(yōu)的高水平教師隊伍,結合教育實際,特制定《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以下簡稱《遴選公告》)。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獎勵性積分與面試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遴選工作按照編制遴選計劃、發(fā)布遴選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獎勵性積分、面試、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遴選工作在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教師80名,其中幼兒園教師10名、小學教師35名、初中教師35名。具體遴選情況詳見《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遴選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 遴選對象
面向全市鄉(xiāng)鎮(zhèn)二類學校在編教師進行公開遴選。
“二類學校”的界定以《清鎮(zhèn)市教育系統(tǒng)教師調配管理辦法》(清委辦通字〔2017〕41號 )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類學校:(1)原紅新社區(qū)、新嶺社區(qū)、百花社區(qū)、巢鳳社區(qū)、紅塔社區(qū)、鄉(xiāng)愁社區(qū)及時光社區(qū)行政區(qū)域內所屬學校。
(2)紅楓湖鎮(zhèn)行政區(qū)域內所屬的扁山小學、紅楓第七小學(原大土小學)、紅楓湖鎮(zhèn)幼兒園。
(3)站街鎮(zhèn)行政區(qū)域內所屬的站街小學、站街鎮(zhèn)幼兒園、七砂小學、小河小學、蓮花小學、七砂中學、貴化中學、貴化小學、站街中學、條子場學校。
二類學校:衛(wèi)城鎮(zhèn)、新店鎮(zhèn)、犁倭鎮(zhèn)、暗流鎮(zhèn)、流長鄉(xiāng)、王莊鄉(xiāng)、麥格鄉(xiāng)行政區(qū)域內所屬學校以及紅楓湖鎮(zhèn)、站街鎮(zhèn)行政區(qū)域內歸屬一類學校以外的其他學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遴選崗位所需的相應學段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崗位的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崗位的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具有二級教師及以上職稱。
4.任教年限:
報考人員必須在我市二類學校任教5年及以上(2019年4月1日前<含4月1日>在我市二類學校任教的)。
5.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一類學校在編教師不得報名參考;
2.有農村基層學校服務年限規(guī)定截止2024年4月1日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3.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4.因違反考試紀律被查實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違反師德師風,且近五年在師德師風測評中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員;正在接受紀律檢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符合遴選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7.遴選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成績計算
總成績=獎勵性積分*40%+面試成績*60%。
公開遴選總分以獎勵性積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之和計算,面試及獎勵性積分均實行百分制。同一崗位總積分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的高低來確定位次;面試成績并列的,由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一)獎勵性積分
總分100分,具備下列條件的予以相應計分:
內容 |
積分 |
1.在我市農村基層學校任教5年及以上。(學校出具證明認定) |
以教齡計算,教齡滿5年計1分,每超一年加1分,5分封頂。 |
2.2019年以來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含工、青、婦、少先隊)<以教育局黨委或主管部門行文為依據>、班主任工作、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學校認定)、清鎮(zhèn)市兼職教研員(教培中心認定)。 |
擔任校級領導一年計5分,中層領導一年計4分;擔任班主任一年計3分,擔任兼職教研員一年計3分,擔任教研組長(年級組長)一年計2分。同時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就高計算,25分封頂。 |
3.2019年以來年度考核情況。(提供考核表學校認定) |
近5年內,年度考核一次為“優(yōu)秀”等次的,每次計1分。5分封頂。 |
4.報名時夫妻雙方均在我市紅楓湖鎮(zhèn)、站街鎮(zhèn)、各街道辦事處以外鄉(xiāng)鎮(zhèn)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且婚后實際工作年限均在1年及以上。(所在工作單位出具證明,學校認定) |
1年計1分,5分封頂。 |
5.2019年以來獲得國家、省、地(市)、縣級黨委政府或國家、省、貴陽市直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含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教育科研部門)、清鎮(zhèn)市教育局的表彰情況。(審核以證書簽發(fā)時間為準,各類學會、民間團體組織的表彰不予以認可) |
獲得國家級表彰計20分,獲得省級表彰計15分,獲得地市級表彰計10分,獲得市級表彰計6分,清鎮(zhèn)市教育局表彰4分,同一學年、同一內容、同一獎項計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分。30分封頂。 |
6.2019年以來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含同級行政部門所屬的教育科研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課競賽、說課競賽等教學技能比賽、參與課題研究、承擔省地市縣級示范課(觀摩課、講座)、命題、指導學生獲獎等情況。(各類學會、民間團體組織的不予認可,需與參與本次遴選崗位學科一致;教育行政部門指具有對我市教育直接或間接管理權的縣級以上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部門;指導學生獲獎含教育部公布的全國性賽事,只認可單獨頒發(fā)的指導教師證書,教培中心審核認可) |
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 15分、10分、 8分計分;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 10分、 8 分、6分計分;獲得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 按 8分、6分、4分計分;獲得縣級一、二、三等 獎分別按 6分、4分、2分計分。指導學生獲國家 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 10 分、8分、6分計分; 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 8分、6分、4分 計分;獲得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 6分、4 分、2分計分;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 4 分、2分、1分計分。參與課題并結題的,分別按 國家級 15分、省級 10分、地(市)級 8分、縣 級 4分計分,同一課題以最高級別為準,不重復加 分。承擔示范課、講座、命題分別按國家級 10分、省級 8分、地(市)級 6分、縣級 3分計分。觀摩課家級 8分、省級 6分、地(市)級 4分、縣級 2分計分。不同項目獎項可累加,同一內容獲不同級別獎項計分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30 分封頂。 |
面試總分100分,以試教方式為主,采用現場打分方式進行。面試60分為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五、工作程序
(一)宣傳動員
宣傳動員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通過“清鎮(zhèn)人民政府網(http://www.gzqz.gov.cn)”發(fā)布遴選公告,各校召開教職工大會進行宣傳動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4月8日— 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晚上20:00。
2.報名地點:清鎮(zhèn)市教育局1608會議室。
3.報名要求:每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各學校要認真按照遴選對應條件,對報考人員各項條件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嚴禁弄虛作假,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報名時需提交資料: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證明獎勵性積分的各種證書、文件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證件材料清單、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提交附件2《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紙質檔)、附件3《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獎勵性積分審查登記表》(紙質檔、電子檔)、附件4《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審查及獎勵性積分登記表》(紙質檔、電子檔)。
5.資格審查:由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名單在清鎮(zhèn)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遴選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資格審查結束后,公開遴選學科崗位計劃數與學科報名人數達到1:6的比例方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達不到遴選學科崗位計劃數比例,由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減少或取消崗位計劃。
(三)獎勵性積分
總分100分,具備下列條件的予以相應計分,由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參加遴選教師有關條件計算獎勵性積分分值,獎勵性積分按照40%計入個人遴選總成績。報名人員須在2024年4月9日20:00前將所有獎勵性積分的相關印證資料提交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逾期不予受理。參加遴選教師積分情況將在清鎮(zhèn)市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布(5個工作日)。
(四)面試
面試在積分公示結束后進行,進入面試人員依據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遴選計劃數與積分人數1︰6確定,達不到遴選學科崗位計劃數比例,由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減少或取消。報考同一崗位遴選教師的積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總分100分,以試教方式為主,采用現場打分方式進行。面試60分為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1.面試時間:待定。
2.面試主要測試遴選崗位所必備的教育教學技能。
3.面試采取試教方式進行(面試流程為遴選教師從候考室按照面試遴選教師抽簽順序依次到備課室現場備課后,再到試教室試教。備課時間20分鐘,試教時間10分鐘),實行百分制。
(五)個人總成績
參加遴選教師總成績按照獎勵性積分40%和面試成績60%之和計算(即總成績=獎勵性積分*40%+面試成績*60%)。面試及獎勵性積分均實行百分制。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的高低來確定位次;面試成績并列的,由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入選人員確定
由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結合遴選崗位計劃數和遴選教師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入選人員;如末位的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入選人員;面試成績并列的,由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入選人員名單在清鎮(zhèn)市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遴選人員按時到崗,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辦理審批調配手續(xù),辦理人事調動(聘用)及工資轉移。其中,調動人員的工資待遇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待到新單位完成崗位聘任后,再按照新聘任崗位執(zhí)行相應工資待遇。
六、其他要求
1.所有參加遴選的人員必須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幼兒園、小學教師還需當地中心學校審核同意),方可報名。
2.遴選教師職稱崗位聘任根據人事調配規(guī)定及調入學校崗位情況進行聘任;遴選教師通過面試等程序且合格確定為遴選對象的,不得因為職稱、崗位變動不服從調動。
3.根據遴選教師報考學段、學科,涉及選崗的職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崗位,且不得無故放棄選擇崗位。若本人不服從選崗的按棄權處理,并進行順位遞補。具體學校及崗位見附件1《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一覽表》。為不影響被遴選教師所在編制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確定為遴選調動聘用的教師所任教班級為畢業(yè)班或所在學校任教學科為緊缺學科等原因,可能對該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由領導小組研究可以次年辦理聘用手續(xù)。
4.被遴選的教師,原則上將連人帶編到所報考學校。
5.對已遴選出來的教師實行退回制,入職一學期內,對工作不認真,無法勝任教學工作的,由遴選學校提出退回意見,提交局黨委研究統(tǒng)籌安排工作,并報市人社部門辦理調配手續(xù)。
6.遴選人員需留下有效聯(lián)系方式,并及時了解遴選工作的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若因報考者不及時查詢信息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7.對成績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間書面申請復查本人成績,復查只核對分數合計。
8.本次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1.本次教師遴選工作接受組織人社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等監(jiān)督。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在遴選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fā)現,從嚴查處。
2.報考者遴選到相關學校后職稱、崗位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執(zhí)行,學校因為崗位不足等問題造成的崗位、職稱受影響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報考者參與遴選報考后,不得因為任何個人原因放棄遴選,若放棄遴選聘用的,5年之內不得參加遴選。
咨詢電話:0851-82522296
監(jiān)督電話:0851-82523439
八、本次遴選工作未盡事宜,由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1.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一覽表
2.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3.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獎勵性積分審查登記表
4.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審查及獎勵性積分登記表
5.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提交資料裝訂順序
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4月2日
附件資料:
附件1-4.xlsx(點擊下載)
附件5.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提交資料裝訂順序.docx
1.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附件2)原件;
2.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獎勵性積分審查登記表(附件3)原件,同步提交電子檔;
3.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審查及獎勵性積分登記表(附件4)原件,同步提交電子檔;
4.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6.普通話等級證書復印件;
7.二級教師以上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
8.2019年以來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9.能證明獎勵性積分的各種證書、文件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10.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張(粘貼在報名表下方)。
報名時,各考生提交的崗位所需資料需按以上順序裝訂,不按此順序,不予以受理。涉及證書類的佐證材料,審原件交復印件。
(信息來源:https://www.gzqz.gov.cn/xwdt/tzgg/202404/t20240402_84030835.html)
清鎮(zhèn)市2024年面向二類學校公開遴選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80人,4月8-9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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